邓忠公司曝光老鼠仓的原因是什么?
2018年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涂鑫、涂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案二审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已公布的裁定书,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涂健利用其查询证券账户的职权,了解相关信托产品、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的股权及变动等未公开信息,并通过电话留言等方式告知其弟、被告人涂鑫、涂某,同时,涂鑫还使用其控制的其他几个人的证券账户进行跟踪交易。累计汇聚买入金额超过21亿元,汇聚交易盈利347万余。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款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的个人资金(机构负责人、交易员及其亲属、关系户)在低位建仓,等公款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涂新和涂建的表现与一般的“老鼠仓”略有不同。涂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其他民间投资者的操作信息,从中获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因“老鼠仓”被抓的人,从基金业第一人韩刚,到经营老鼠仓两年获利1883万的马乐,再到非法获利2826万的陈志民。证券交易员通过亲戚朋友提前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开仓推高股票。因此,老鼠仓不仅无风险,还能获得高额收益,但却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可能导致其服务的机构出现严重亏损。
其实老鼠仓的行为和盗窃、贪污并没有太大区别。除了损害公司利益,更大的危害是严重破坏财务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当前,中国金融业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开放,这对中国金融业的秩序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