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1)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狭窄。在“只贷不存”的体制框架下,小贷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放贷。大多数小贷公司成立不久,资本金就发放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是向“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只能在注册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借贷资金有限。

(2)小贷公司盈利水平低,税负重。小贷公司盈利能力低的原因有两个:从制度设计上看,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从银行融资有限,财务杠杆低,净资产收益率低;从财税政策来看,没有针对小贷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贷公司缴纳25%的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

(3)监管不力、不到位。根据现有的政策法规,小贷公司是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不纳入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系统监管,基本由地方金融办牵头或由跨部门协调(领导)小组承担。地方政府往往只重视注册资本、股东资格审查等准入监管,对日常经营活动是否违法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往往缺失。

(四)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内控管理水平较低。一是部分小贷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甚至向违规项目发放贷款。二是一些小贷公司的贷款利息已经接近或达到高利贷的水平。三是虽未发现小贷公司非法集资,但部分小贷公司涉足委托贷款业务,可能演变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四是制度建设相对落后,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无拨备制度等问题。第五,除部分高管和业务骨干外,小贷公司大部分员工没有银行从业经验,缺乏从事金融业务的知识和技能。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民间借贷的利率在逐渐下降。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不好,小贷公司整体业务量在下降。目前市场有效需求下降,良性客户不好找。

业内人士表示,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信贷的松紧是影响民间融资活跃度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央行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机构相对充裕,企业从银行贷款相对困难,这必然削弱了对民间借贷渠道资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