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否改善加班?

我觉得可以改进,但是效果不明显。需要相关部门长期坚持监管和处罚,才能有缓效。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其中,有两家公司因非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而受到处罚。北京世纪曙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14劳动者每月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未能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被警告并罚款7000元。北京鸿聚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迎宾分公司每月安排44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被警告,罚款17600元。

说实话,罚点钱根本无所谓,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但是,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说明有关部门正在关注这个问题。这种罚款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是一种提醒,提醒企业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做好加班管理,提醒劳动者可以举报企业的加班违规行为,进行维权。

但如果相关部门不继续坚持或加大监管力度,那么这样的改善将是短暂的,因为就罚款而言,几乎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甚至低于最低标准进行处罚。对于公司来说,要求员工加班的惩罚成本太低,所以这个惩罚对企业来说是无所谓的,没有感觉。该赚的钱要继续赚,该加班的要继续工作。

其实除了这两家公司所在的行业,还有很多外包服务公司、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如果他们每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就会被罚款。这个标准实际上会被严查,很多企业要交罚款。有的公司甚至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美其名曰员工自愿加班,因为其效率太低。当然这种情况需要详细讨论,确实有员工混工资,不把事情做好。加班没有大规模报道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加班是普遍现象。社会的内卷化使人们不得不加班。只要不触及底线,他们会习惯的。

第二,工资是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加班可以让他们赚得更多,那么为什么不加班来获得更多的收入呢?很多人能认可加班只是为了更多的收入!虽然很多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但还是获得了更多的收入。

总的来说,未来劳动力市场的相关管理肯定会越来越好,这期间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努力才能更快得到。强制加班不应该成为企业文化,劳动者也不应该盲目涉及加班。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