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五年内支付给老公司怎么办?
新《公司法》对五年内已缴旧公司的处理如下:
1.注册资本大于实收资本的,公司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出资;
2.注册资本少于实收资本的,公司可以选择增加资本或者返还超出部分;
3.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成立时,不需要预先缴纳出资,只需要缴纳出资即可;
4.《公司法》规定,除特别规定外,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
公司法的历史演变;
1.中国最早的公司法是1914的《公司条例》;
2.65438-0946年,国民政府颁布公司法;
3.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2005年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关于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权力等内容。已添加;
5.2013年《公司法》再次修订,简化了公司设立程序,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
6.2018年进一步修订公司法,增强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共公司治理。
总结一下,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五年内,老公司面临以下资金处理方式:注册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需要限期补充;实收资本高于注册资本的,可以增加资本或者退还差额;新成立的公司只需认缴出资,无需预付;而且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细节,并纳入公司章程,为公司资本构成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