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整顿贷款公司的规定
现金贷业务发展的六大原则
1.取得借贷业务资格后,方可经营借贷业务。
2.限定现金贷利率,并给出计算方法。通知重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要守住年化利率36%的红线。利率的计算方法是看综合资金成本,即“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折算成年化形式”,禁止现金贷业务中的“砍头利息”现象。
3.贷款机构应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切不可忍气吞声借钱,以免借款人陷入债务陷阱。在细节上有详细的规定,如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额、“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额、还款方式等。,并且还要求不得贷款给没有收入的人,还明确单笔贷款总负担要封顶,展期不得超过2次。本文借鉴了美国发薪日贷款的监管。
4.贷款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不得隐瞒不良资产。放贷机构在经营现金贷业务时应充分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贷、欺诈等因素,加强风险防控,减少甚至杜绝多头放贷、重复授信、支持贷款等现象。
5.没有暴力收藏。
6.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不得滥用技术,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