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股东代表诉讼(1% 180天)对起诉董事、高管的股东资格没有限制,对起诉监事的股东没有限制?

这种限制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实行限制。监事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是指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公司迟迟不行使诉权,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对于股东来说,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对监事的诉讼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行了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制。而不是对监督者施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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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注重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