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如何写代理词
民间借贷案件代理词的书写格式为:审判长、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受原告委托,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查阅了案卷,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以下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并提出建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