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法人实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组织。
证券交易所与每个投资者息息相关。无论是公司在这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还是投资者买卖股票,都需要证券交易所作为桥梁。不同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会有所不同,也会影响证券交易所的业务服务模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1.公司证券交易所以盈利为目的,主要由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券商的负担会更重。这种交易所按照公司章程运作,有时被认为是为了创造证券投机机会,扰乱市场获取佣金收入。
2.会员制,交易所的会员制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会员主要是证券公司,取得会员资格的券商可以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特别强调会员的自律管理,会员的责任仅限于缴纳的会费,收费相对较低。同样,当券商和股民发生纠纷时,交易所也不会承担责任。
中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是会员制,性质是会员制企业法人,符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相比之下,港交所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已经上市。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非盈利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公司组成。证券公司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对证券交易所的责任仅限于缴纳会员费。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较低,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也相应较轻。发生交易纠纷,证券交易所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行解决。
2.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银行和证券公司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相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受《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证券交易的目的是盈利,因此证券公司的负担较重,而且由于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佣金,为了增加证券交易所本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