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的最新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申请文件是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必备文件。申请人未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提交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重新制作和提交。第三条本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无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都应提供并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目录》中的文件确实不适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新的资产重组文件,但应当在申请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中国证监会根据审计的实际需要,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