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一般是怎样的?
股东在公司一般不担任任何职务,可以是总经理、监事,也可以是一般职员。
股东,即股份公司的投资者或出资人,作为出资人,享有所有者按出资额分享利润、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中的“董”,原意为“所有人”(所有者)。股东,即股份的所有者,简单理解为“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表决权;分配公司利润,享有分红权;发行股票债权;请求转让股份的权利;主张无记名股票而非记名股票的权利;公司经营失败、宣告关闭和破产时对剩余财产的处置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地位
至于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
2.在股东关系中,所有股东地位平等,原则上享有同等权益,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其他规定。
注: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相关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功能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或无限责任,并通过持有股份享有股息、红利的个人或单位。从股份公司认购股份的股东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分享利润、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