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吗?有贷款可以再担保吗?
个人贷款不能由担保公司再担保。
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虽然本公司被免除连带清偿责任,但不代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财产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个人债务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和保证人应当: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外,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和经营的本币和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或质押财产,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出现了个人贷款(“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
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零售业务的重要性得到了认可;第三,出现了大量不同的征信机构,使银行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3.中国个贷在深圳试点,希望中国金融业向多渠道、多方向、多元化发展。北京也出现了非银行专业金融机构。他们提供专业的个人小额信贷服务,这在业内是首创。他们的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完善,利率和能提供信用贷款的银行差不多。
我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居民个人收入大幅增加,居民储蓄快速增加;居民消费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态度;高风险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来说是相当有吸引力的。
我能再次保证吗?
如果你作为保证人给过别人贷款,在保证期内,如果你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再次保证;如果过了保证期,第一次保证对第二次保证没有影响,只有还款能力足够才能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所担保的债务在一定期间内将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内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设立前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让给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
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额债权范围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我已经有银行贷款,可以做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吗?
如果你已经有银行贷款。能不能再做别人的担保人,就看你自己了。如果你自己的还款能力真的很强,银行也这么认为。那你继续保证,没有问题。如果银行的还款能力有限,那么你的担保能力就到此为止了。
贷款可以再担保吗?我们到此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