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吗?
如果公司或企业要裁员,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不提前通知或不书面通知都是违法的。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裁员预告是书面还是口头的全部内容。
1.裁员提前通知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企业裁员需要提前书面通知。
2.需要书面通知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裁员的法定条件
企业裁减人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员工也应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法定条件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裁员才是合法的,通过裁员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
三、裁员的原因
1,并非惨淡经营虽然大部分公司裁员的主要原因是业绩下滑,但并购和地方业务调整也是导致公司裁员的因素。即使企业因为业绩不佳而裁员,也不像大多数人认为的企业即将消亡,而大多是企业为挽救颓势而采取的正常节约成本措施。所以裁员不是洪水猛兽,国人应该对裁员有平和理性的态度,尤其是大公司的裁员。
我们认为“裁员=惨淡经营”是因为我们还在用传统的劳动人事观念看待跨国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而没有意识到造成裁员的其他原因。这些原因包括:经济是否景气;企业经营好坏;公司战略的调整和变化;跨国集团全球业务方向和规模的变化(这里主要指地区之间的变化,例如加强中国业务,削减欧洲业务会导致欧洲裁员);组织结构的变化导致内部调整;生产力的提高,科技进步带来的人力资本的节约等等。
2.M&A导致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公司在6月5438+0宣布的裁员人数超过1万,主要是由于M&A活动造成的一些冗余职位。负责这项调查的公司指出,随着M&A活动的增加,合并将导致“高达1万人的裁员,因为多余的职位将被削减”。
3.业务调整虽然很多公司的裁员与经营业绩的下滑有很大关系,但跨国集团某项业务的下滑并不意味着集团整体经营的下滑。相反,很多公司在整体业绩没有下滑的情况下,敏锐地察觉到市场的变化,采取裁员等措施加以控制,使整体财务状况保持良好。
专家表示,除了因业务调整而裁员,市场或业务的区域性调整也会导致局部裁员。有些公司为了剥离非主营业务,会裁员。
我给大家带来的就是这些,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裁员预告。公司要裁员,必须征得工会同意,不能违反法定的禁止裁员规定。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