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会吗?
法律主观性:
可以,50人以下股东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达到法定人数;(二)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