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信托有哪些风险?
看门狗财富为你解答。
股权信托面向的是企业的员工,信托公司承担这里的事务管理工作。信托终止时,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对受益人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受托人已经尽了义务,即使未能取得信托利益或者造成信托财产损失,受托人也不承担责任。因此,信托公司在股权信托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与其他信托类型完全不同。
一、取得信托股权的合法性风险
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一定的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股权信托受《公司法》、《信托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的约束。持股的目标企业为国有企业的,还必须遵循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信托公司接受股权信托,需要了解其员工持股行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如经过职代会批准、国资部门批准等,并确认交付资金的合法来源。
二,股权管理中的操作风险
在股权信托中,信托公司虽然没有保值增值的义务,但要特别注意操作风险。例如,设立股权信托时,员工(受益人)应充分暴露员工持股信托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并与相关当事人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信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风险说明书等补充协议。并在信托合同中明示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