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冻结上市公司股权

一般情况下,股权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被冻结:

1.公司或股东质押自己的股份。要求大股东为他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股权冻结,最后被拍卖强行扣款。

2.企业申请破产。

3.股权是有争议的。大股东出于融资需要质押股权。但由于金融危机引发债务纠纷,将公司诉至法院,导致股权被冻结。

4.在债务诉讼中,由于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只能以部分股权偿还。

冻结股权和投资的程序:

1.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及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及其他投资权益所在的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请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

2.工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3.冻结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申请人申请延续冻结的,延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但不限制次数。

有效冻结和等待冻结的识别: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数个法院请求冻结同一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公示全部冻结要求。

2.最先送达协助公示通知书的执行法院的冻结为有效冻结。发货后冻结等待冻结。如果解除了有效冻结,在等待冻结中,第一个会自动生效;

3.有效冻结期满,人民法院未延续冻结的,冻结的效力消灭。依照前款规定继续冻结的,冻结效力继续,并优先于等待冻结。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于2014 10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的通知》,对股权和投资收益的冻结和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1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