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企的土地租给别人合法吗?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的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给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租赁。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让、出租、抵押的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