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的转让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于印花税的通知227号[2001]。

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印花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6 54 38+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电信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电信集团已经成立,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资产重组。在规范产权关系、建立资金纽带关系的同时,将非通信运营核心企业、后勤服务及辅助部门、多种经营企业、核心企业中承担代理业务的营销或维护公司从主营业务中剥离出来,组建实业公司。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各省(区、市)电信公司、新设立的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资金账簿、产权转让文件均应缴纳印花税。为支持电信企业改革,现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的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各省(区、市)电信公司的资金账簿,以及因建立资金纽带而逐级上移的资金,在重组前已注销的,不再注销;工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新设立时设立的资本账簿,免征印花税。

上述公司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的评估资产增值及以后新增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贴花。

二、对上述公司在改制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让书,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3月28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和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企业改制的指示精神,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有关税收政策,现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涉及的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资本账簿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过程中新设立(重新登记为法人)的企业,其新开设的资本账簿记载的资本或因企业间建立资本联系而增加的资本,以前已申报的部分可以不申报,未申报的部分和以后新增的资本可以按规定申报。

公司制改造包括依照公司法将国有企业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在企业中的股份参与,将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成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

(二)以合并、分立形式设立的新企业,其新开立的资金账簿中记载的资金,对于此前已申报的部分,可以不申报,未申报的部分和以后新增的资金,可以按规定申报。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离包括存续分离和新设分离。

(三)企业债转股新增资金按规定贴补。

(四)企业改制中评估增加的资金,应按规定加盖公章。

(五)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录的资金按规定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二。应税合同印花税

对企业改制前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只变更执行主体的,其余条款未变更且改制前已注销的,不予注销。

三。产权转让文件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让书免贴花。

我不明白你问题中的“市州公司”是什么意思!你写的重组过程相当晦涩。我的理解是“市州公司”原来是以你公司为大股东,以“中国电信集团四川省电信公司”为持股,但现在已经全部退股,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你公司。根据对上述文件的理解,这部分资本在改制前已经加盖了印花税。根据非双重征税的税收概念,我认为应该免征印花税。免税必须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联系当地主管地税局,告诉你详细的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