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招商引资发展分析
青秀区是南宁市的核心城区,位于城市东南部,总面积87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94%;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青秀区常住人口约为112430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86%。辖4镇5街1省级经济开发区。青秀区环境优美,四季常青,鲜花盛开,邕江穿城而过。青秀区拥有投资、置业、观光最便捷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距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仅30公里,拥有广西最大的高铁站——南宁东站。同时,青秀区是南宁的政治、金融、CBD、商业、文化旅游中心,汇聚了南宁最优质的资源。明显的地理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充足的人力资源是青秀区招商引资的有利条件。
2021,1-65438+2月,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3247.7亿元,同比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5.5%。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6%、2.3%和6.5%,第三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1.73:9.53:88.7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6.34亿元,增长0.6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6.37亿元,增长9.8%。计划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青秀区重点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6月底,市区“四上”企业1430家,其中工业30家,建筑业210家,贸易业761家,监管服务业319家,房地产业65438+。2021上半年,青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0.3亿元,同比增长65.438+01%,第三产业实现66.01亿元,同比增长65.438+0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438+06%,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9。
二、青秀区招商引资现状
1.招商引资现状
招商引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效率。目前,青秀区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民众急于为企业解困,高效的工作为企业经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热情。青秀区人民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各项投资促进政策的实施,带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1年,青秀区完成区外实际到位资金10617亿元,新设立外资企业55家。2021年度累计退税26.92亿元,帮助辖区企业申请“惠桧贷”发放贷款170亿元,完成财政贴息3.3亿元;870多项政府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多氟、多20GWH锂电池项目开工建设,南宁汽车青秀产业园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初具规模。李玲工业园区已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7亿元,园区工业产值增长35%,将成为南宁东工业新城的核心区。青秀区服务业蓬勃发展,康恒环境、浙商银行等一批知名企业地区总部成功落户,JD.COM五星电器、华丰城爱琴海城市广场等商业体建成投产,南宁牛湾文化旅游岛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2022年,青秀区将加强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支持,重点开展“银企助力转型升级”招商行动,积极探索“基金招商”、“园区招商”等创新模式,力争引进一批好项目。
2.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空间布局。
青秀区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实施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主要目标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集聚、升级、引领”的产业发展思路,围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招商引资。在青秀区,招商促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产业。
2021青秀区以民族大道延长线为主轴,统筹邕江南北两岸发展,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李玲工业园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项目,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胡仙开发区五河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打造以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园为核心的全流程创新生态链科学城。青秀区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增添了新活力。
3、投资的主要载体。
李玲工业园区按照“集聚、升级、引领”的发展思路,精准施策,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铝深加工”的产业定位,着力布局先进制造业,逐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百亿园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实施强市战略的部署要求,李玲工业园区启动产业倍增计划,实施大项目大企业推进战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区域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集聚,推动优质产业取得新突破,加快建设“百亿园区”。目前,园区已有何忠新能源汽车、美斯达数字化智能工厂、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广西建工集团建材智能生产、广西建工集团南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李玲物流中心、广西亿科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建筑铝合金、广西南宁金沙选矿机械有限公司智能选矿设备生产基地等十余个项目2020年5月,
胡仙开发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南部,连接南宁市凤岭区,交通便利,直接受益于南宁市琅东新区的投资辐射,总面积46平方公里。1994年4月,经永宁县人民政府批准。10月,200165438晋升为自治区级开发区。2005年3月,行政区域调整,并入青秀区。计划五年内初步形成青秀区新的商业中心。胡仙开发区五河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打造以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园为核心的全流程创新生态链科学城。
青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占地约370亩,规划建设以大数据、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园。项目紧邻东盟商务区,距火车东站约8公里,人员往来和物流运输十分便利。紧邻西部大学城,广西外国语学院在校生约4万人,可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大量中高端产业人才。同时,该项目位于胡仙经济开发区,可以提供熟练的产业工人。
4.吸引投资的形式
为落实南宁市“三企进桂”工作部署,完善市区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市区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成立“三企进桂”青秀指挥部,制定出台《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三企进桂”总体方案》,规划部署,带队招商,大力开展务实招商,督促各部门主动作为,分工协作,
青秀区按照“促进三强两优”的工作思路,主动招商。围绕总部经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市领导亲自带队赴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集聚区,开展行业龙头企业精准招商和项目洽谈活动。
在积极“走出去”的同时,青秀区也积极“请进来”,通过电话、微信、在线服务平台等方式,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多次邀请区内外客商来访,充分利用与客商接触的机会,积极宣传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出台的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市区产业影响力,提高了市区知名度。这些活动为全方位、多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创造了条件,引进了一批优质产业项目,是青秀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5.与吸引投资有关的政策
南宁市青秀区作为南宁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为南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20年,青秀区GDP总量将为125526亿元,成为南宁市唯一超过千亿元的县。青秀区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如图2所示(信息采集于青秀区人民政府官网)。从政策体系支撑的产业方向看,青秀区的政策制定紧紧围绕青秀区作为南宁建设核心功能区的发展定位;各区县的政策制定是符合市政策的,所以各区县的个别政策差别不大,差别在于各区县的一些主导产业不同;从政策体系中每种方法和措施的具体内容来看,政策激励的透明度相对较高,但与市级政策相比,享受政策对象的门槛更多更细。
论青秀区三大吸引产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经济、科技创新经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配套政策。
表1青秀区扶持重点产业相关政策目录
一、支持总部经济的政策
(A)总部商业经济(地区政策)
1,零售总部
2.住宿业总部
3.餐饮业总部
4、鼓励地区总部商业企业开设分支机构。
(B)总部大楼经济(市政政策)
第二,扶持文化创意经济的政策(区级政策)
三。科技创新经济支持政策(省级政策)
(一)关于“加强创新型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
(二)关于“大力建设新兴产业技术研究机构”
(3)关于“加强创新创意孵化基地建设”
(四)关于“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
(五)关于“推进中国-东盟科技城建设”
(六)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市级政策)
(1)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享受补贴。
(2)孵化企业享受补贴。
注:政策详情见附件。
附件1:青秀区扶持重点产业相关政策
一、支持总部经济的政策
(A)总部商业经济(地区政策)
1,零售总部
(1)入驻企业属于世界500强企业(财富杂志排名,下同)的,给予一次性入驻奖励300万元。
(2)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1)实缴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或总公司(含分支机构)总资产不低于5亿元;(2)上一统计年度商品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或总公司(含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技术资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企业同时符合本款奖励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2.住宿业总部
(1)入驻企业位列世界行业前50名(酒店杂志排名)的,给予一次性入驻奖励50万元。
(2)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1)实缴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或总公司(含分支机构)总资产不低于5亿元;(2)最近一个统计年度营业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总公司(含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同时符合本款奖励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3.餐饮业总部
上一统计年度固定资产投资654.38+00万元(含654.38+00万元)或营业额654.38+00亿元(含654.38+0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入驻奖励50万元。
4、鼓励地区总部商业企业开设分支机构。
在青秀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零售、住宿地区总部企业,在青秀区新设立的具有1统计关系和税收征管关系的分支机构,每家奖励20万元,分支机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当年最高奖50万元。
在青秀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业地区总部企业,上年度统计营业额达到6543.8+亿元以上(含6543.8+亿元),在青秀区新设立的具有6543.8+0统计关系和税收征管关系且分公司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分支机构,每家奖励20万元。当年最高奖50万元。
(B)总部大楼经济(市政政策)
2.补助资金。通过南宁地区专项发展基金,对首次购买或租赁的建筑物(包括通过各县(区)、开发区设立协调发展中心时指定的平台公司购买或租赁的建筑物)给予补贴。其中,购买楼房按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补贴费用一次性支付;租赁期限在五年及以上的,按照每月50元/平方米给予36个月补贴(实际租赁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年支付补贴费用,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落户南宁的企业不得申请市级租房补贴。鼓励县(区)和开发区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入驻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五象新区(南宁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第二,扶持文化创意经济的政策(区级政策)
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融资担保贷款、配套补贴和奖励等形式。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补贴。对我市文化产业重点支持领域中具有发展前景和指导意义、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项目,根据项目创新程度、社会经济效益等评价条件予以支持和资助。;列入当年城市文化产业重点跟踪推进项目,按照当年投入项目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资助金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50万元;对城市文化产业建设有突出影响和意义的一些重大项目,经专家组推荐并经领导小组批准,给予重点支持,资助额度可适当提高。
三。科技创新经济支持政策(省级政策)
(一)关于“加强创新型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
“单个企业R&D投资和增量奖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年和654.38+0.5万元/年。”
“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R&D投资纳入统计,给予一次性补贴65438万元;对取得(含新收购或重新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自治区认定的广西瞪羚企业和南宁市认定的仓储企业,每年分别按企业自身投入R&D资金总额的10%和6%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市财政将分别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和1万元的上市(挂牌)奖励和按现行政策给予的科研补助。”
(二)关于“大力建设新兴产业技术研究机构”
围绕全市三大主导产业,“与* * * *合作,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行业领先性、面向R&D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
“对政府通过国资平台公司与依托单位* * *共同拥有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如果政府不投资入股,最多给2000万元启动补贴。”
“对高质量城市发展和城市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重大战略性高端R&D机构,可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如果新的工业技术研究机构基本建立并运行良好,他们将获得高达300万元的科技项目。”
(3)关于“加强创新创意孵化基地建设”
提出“创新飞地”R&D项目、人才引进、科技孵化器等可享受国内科技创新创业同等优惠政策。对认定的“人才飞地”,给予最高1万元支持运营建设资金等更具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654.3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已在国家、自治区、市级注册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20万元、654.38+05万元、654.38+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市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654.3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对政策实施前未享受奖励的示范基地同样有效。
“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可分别给予国家、自治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40万元、20万元、65438+万元的运营补贴,给予国家、自治区、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最高65438+万元、8万元、5万元的运营补贴。”
(四)关于“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
“经我市推荐,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的,给予建设资金200万元;新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工业领域国家认定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补助50万元;对经我市推荐,新认定为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30万元的建设资助;新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新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65438+万元。”
(五)关于“推进中国-东盟科技城建设”
根据“推进中国-东盟科技城建设”的职责分工,提出“配合自治区推进规划建设,打造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核心枢纽和面向东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深化面向东盟产业科技创新合作,提升城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六)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对企业、市属高校、科研机构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和高层次人才,经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项目、R&D重点计划、技术创新引导项目(基金)、基地、人才项目,按批准经费的20%给予支持,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双一流”大学、国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所在地南宁设立技术转移分支机构,经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为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做出贡献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完成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最高奖励为每年1万元。”
四。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市级政策)
(1)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享受补贴。
众创空间众创孵化基地自授牌之日起,可享受上一年度租金和宽带接入费补贴;授予许可证后,可在运营一年后再次申报,最长享受期限为两年。补贴标准为各基地每年实际缴纳的租金和宽带接入(租用)费的70%。属于自有房产创办的基地,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其租金补贴。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贴最高不超过每基数每年55万元。
众创空间众创孵化基地已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外的部门获得租金和宽带接入费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享受。
(2)孵化企业享受补贴。
孵化企业是指经批准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各类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且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工商注册地应在孵化基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成立不超过2年(24个月),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孵化企业创始人为毕业学年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士兵、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范围的农民工。您可以享受以下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落户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户。
2.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孵化企业,在合同履行满1年后,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招用就业援助人员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并按规定对孵化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每新招用1名职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照企业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一企业聘用同一人,只享受一项社会保险补贴。
4.政府担保的商业担保贷款得到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5.贷款折扣。凡新招用的1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银行贷款金额1万元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财政贴息。每家企业财政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安排。
孵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已享受财政贴息的,不再重复申请本通知所述贴息;其他银行贷款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