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3.注销清算组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股东会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4.宣告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公告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