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只有普通股,没有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具有共同权利的股份,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最大、最重要的具有流通性的股票。普通股持有人按其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参与决策权。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获得红利。普通股股东必须从优先股股东处获得固定股息,才能享有股息分配权。

(3)股票期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大和发行更多的普通股,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根据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场价的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

(4)剩余资产分配权。公司破产或清算时,清偿债务后如有公司资产剩余,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分配。

优先股是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一定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优先股有固定股息,不随公司业绩波动,已经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时,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向普通股股东主张公司剩余财产。但优先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股东没有投票权,因此不能借助投票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此外,中国没有发行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