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负责人出口骗税的责任和处罚?

骗税:《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回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义乌一个小商人,做生意不成功,在安徽省宣城市虚报注册资本,成立有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使用伪造的单据和凭证虚报出口,成为“创汇大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高达5275万元。6月6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最大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黄运前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365438+万元。吴忠信、于景明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