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冒充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民事责任(1)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非法经营或者隐匿、转移资产、未经清算而处分财产等行为,“冒充”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责任外,法定代表人还应当承担行政处分、罚款等行政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三)逃废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3.刑事责任(1)在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些单位犯罪中,除了惩处单位以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例如,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漏税罪、非法经营罪等。,法定代表人一般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的基本要件是行为人有故意或过失。名义法定代表人虽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而不制止、不放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4.信用惩戒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因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受到相应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不得乘坐飞机、乘坐火车、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限制向金融机构贷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出境。被执行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理人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消费限制措施后,不得有下列高消费和非必需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船舶二等舱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置非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收费高的民办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