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政:二套房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解决。
5月23日,湘潭市近日发布《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办法》明确了住房是民生大事的理念。围绕减轻购房者负担和企业成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湘潭实际,制定了20条措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金融信贷方面,湘潭市将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将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至3个月,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住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将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办法》在公积金政策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根据国家政策,职工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生育三个子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达80万元。该措施覆盖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
财政补贴方面,清理了历年来按规定申报的各类住房补贴。把以前房博会财政补贴的阶段性措施变成年度措施,按照一定标准补贴购房人,支持各类住房需求。
《办法》将原“连城人才行动计划”人才住房补贴范围扩大至高校毕业生,并扩展至所有用人单位。全日制大学生可享受住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