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贷活动的中介组织。中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银行、信托、保险和证券。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金融服务:

首先,在市场上筹集资金以获得货币资金,将其转换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容易被接受的金融资产,这就形成了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行使这一职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二。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并为金融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三是自行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第四,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将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面提到的第一项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叫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项服务属于咨询和信托职能。

一.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1948+2月1日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在1984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既是中央银行,也是商业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同时设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其原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基础。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政府为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从65438年到0994年,中国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8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国内首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商业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存款、贷款和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全面管理银行资产负债,寻求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达到银行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国有商业银行五家(中、农、工、建、交),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发、深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恒丰),城市商业银行110。

第二,信任

信托投资公司是作为受托人代表他人管理资金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托管、融资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和投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财务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等代理业务。少数确有必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租赁和证券业务,发行一年期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得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应当以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契约形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和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保险

保险,利用互助的原理,将个人面临的风险由群体来分担。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类型有400多种,大致可以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和保险机构间再保险四大类。1995 10 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生效。中国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地方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包括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洪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四。证券

证券是指经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证券。主要证券机构简介: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从事代理销售国债、公司债、股票,自营交易和已上市流通的各类证券的自营交易,参与企业收购、兼并,担任企业财务顾问,如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如上交所、深交所等。注册结算公司,保证证券交易流程准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