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债务导致股东财产被追加执行怎么办?

股东因公司债务而追加执行,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混淆,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虚假出资或者注册资本抽逃行为的股东,不能追加为执行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