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公司收到应收账款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和债务人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保理公司收到应收账款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和债务人任意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对保理商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商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5条。应收账款债务人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商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商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