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规定2022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公司会计政策设定,一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账龄分析设定,如一年内5%,一至两年20%,二至三年50%,三年以上100%。但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已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应收账款年初余额)×5‰。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核定为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科目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坏账准备。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会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坏账造成的损失。所以,要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讲什么是坏账。
当应收账款可以被确认为坏账时,其条件通常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无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应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符合单位实际。一般来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不能收回的款项;
2.债务人破产,其破产财产清偿后,无法收回的款项;
3.债务人长期不履行偿债义务,有充分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以上三个条件每一个都是充分的,第三个条件需要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策权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