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良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净损失和潜在损失(资金),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问题资产的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常被称为不良债务,其中最重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银行客户不能按时、按量偿还本息的贷款。

不良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逾期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不良贷款(需要核销且无法收回的贷款)。其他包括房地产和其他房地产投资组合。

不良资产是指不能参与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资产,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账款、企业采购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不良投资等。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革并公开发行股票后,可以考虑出售部分国家股权,用所得资金核销不良资产和偿还银行贷款。

中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1998之前,根据财政部在1988《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所有银行分为四类,俗称“一超二留”,即“逾期”、“呆滞”、“坏账”。

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只是普通坏账准备的一种,占贷款总额的1%。

第二,在1998之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

1999年7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通知(试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通常提取专项准备金的比例为:关注类2%,次级类25%,嫌疑类50%,损失类100%。后三类是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