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简而言之就是有优先权的股票,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方面优先于普通股,风险较小。优先股股东享有收益分配的优先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也有优先受偿权,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一般没有表决权,发行时股息率是固定的,无论公司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股息率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