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关系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协作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于企业本身。

2.报酬:据说是因为看到下面的一些回答,劳务派遣工的报酬和企业本身的合同工是不一样的,这也是误解。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要实现同工同酬。当然,有些企业没有做到,这是违法的。

3.福利:也许劳务派遣和企业自己的合同工最大的差距就是福利。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福利都是一样的,所以这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部门,也是人们说派遣公司骗人的地方。

4.晋升:派遣员工通常没有晋升机会,可能一辈子只能做派遣工。有些企业会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一定比例会转为正式合同工。

5.辞职:由于合同主管不同,派遣公司的承包商离职时,需要向派遣公司申请辞职。

6.工资支付:实际用人单位向派遣公司支付费用,派遣公司支付给员工。企业正式员工由企业直接发放工资。

扩展数据:

劳务派遣合同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雇佣合同关系。

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与人才中介等其他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人才中介将其送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中介签订派遣协议。

不特定的“劳务派遣”

非特定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行为的广义概念,有三层含义:“劳务派遣”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工作安排“劳务派遣”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只从事营利性劳务的外部组织安排一些临时性、不固定或特殊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组织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企业的新型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来获取利润,以求生存和发展。

“劳务派遣”就业“劳务派遣”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与派遣机构存在雇佣关系;

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接受相关管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被利用和被利用的。与各种用工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用工的特点是固定期限、依附性用工。

与其他形式的劳务经济相比,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第一,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员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不同于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第二,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工程,与劳务承包不同。

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增强是劳务派遣用工出现的主要原因。随着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介绍所的发展,劳务派遣的机构和职能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就业能力弱,很难靠自己找到工作。因此,有关部门组织他们通过劳务派遣实现就业。

此外,也有一些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者,不满足于固定在一个正规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来丰富自己的经历,增加收入。另外,随着大学生就业越来越难,很多毕业生也通过劳务派遣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就业打基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用人单位只是用劳务派遣来节约成本,这个目标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2)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职位相同,薪酬相同,收入相同;所谓“同工同酬”,就是在工作相同的前提下,你应该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福利等。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工会,也可以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作出具体约定并履行。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区分本单位的劳动者和被派遣劳动者,避免因误会给用人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人单位不能自行设立派遣机构向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解释扩展

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点是雇佣和使用劳动力的分离。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如下:

完全调度

派遣公司(如北京丽珍劳务)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包括人才招聘、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安全健康等。

妆一派一

有劳务派遣的企业需要自行招聘、选拔、培训人员,然后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和劳动争议处理。

缩减和调度

人员减员派遣是指将企业招聘或聘用的员工的用人单位身份转移到派遣公司。

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的派遣费用,派遣公司支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种社保基金以及所有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的固定人员,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组织的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灵活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