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公司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是什么?
首先,发展中石油出口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是在石油工业国有化的基础上建立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政府接管所有外国石油公司,管理其资产,然后发展自己的石油工业,为振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依赖石油进口的国家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打破外国石油公司对本国石油供应的控制和对本国石油市场的垄断,从战略上保护本国的石油供应。
第三,油气资源国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代表政府与外国石油公司打交道,受政府委托管理石油资产,收回曾经被西方石油公司廉价占有的油气资源。
国家石油公司的作用倾向于发展和服从当时政府的具体政策。例如,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往往从石油工业的低技术领域,即销售部分开始其经营活动;然后延伸到技术复杂的类似领域,比如炼油;最后进入最高技术领域的勘探和生产。这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国有石油公司的典型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几十年来,国家石油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得到了加强。这一时期,由于国情不同,出于提高石油生产效率、维护国家石油利益和解决自身投资不足等多种原因,国家石油公司出现了私有化和加强国家控制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油田私有化从欧洲兴起,并蔓延到整个油田。英国率先向私有化转型,废除了英国国家石油公司,转向私有化。私有化趋势加速并迅速扩大,不同程度地涉及到雷普索尔公司、道达尔公司、埃尔夫-阿基坦公司、新加坡石油公司、加拿大国家石油公司、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和意大利埃尼集团。
石油工业私有化运动有两种趋势。一种是类似英国和阿根廷的石油工业私有化,政府放弃对本国石油工业的控制,国家资本退出石油工业,国家石油公司被注销。另一种是石油资源国对国家石油公司的私有化,这反映了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石油工业的开放,旨在搞活国家石油公司,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加速国家石油工业的发展,使国家石油公司为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其石油工业改革开放的基本内容是政企分开,对国家石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提高其效率和效益,但政府保持对国家石油公司的控制。上游欢迎外资参与勘探开发,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维护石油资源权益;开放下游石油市场,让外国公司参与竞争,但国家通过国家石油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石油进口和市场价格,出售一些“包袱”资产。种种迹象表明,世界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私有化仍将继续,但国家石油公司不会消亡,而是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拉美许多重要的产油国,如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秘鲁、厄瓜多尔等。中国逐步放松或解除了对能源行业的垄断控制,出台了一系列石油工业发展措施,积极鼓励引进外资和对外合作。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的石油工业开始对外开放,为外国石油公司、资本和技术介入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就连沙特这个中东产油国,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工业国有化以来,一直不允许外国石油公司进入本国勘探开发市场,也开始出现政策松动的迹象。上述国家放松对本国石油工业的管制,开放本国石油市场,为各大国际石油公司的跨国经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
然而,近年来,随着世界石油价格的上涨,特别是2003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的石油国有化呼声日益高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无疑是20世纪石油资源国维护自身石油权益斗争的延续和升级。查韦斯领导下的委内瑞拉政府不断调整石油投资政策,通过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逐步实现国家对其石油产权的完全控制和石油资源的国有化。玻利维亚、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也积极响应,不同程度地通过国有化加强了对本国石油资源的控制。
综合分析各国石油公司的成功案例,它们大多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他们有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在外交、政策、税收和金融方面对国有石油公司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经营管理自己的油气资源,维护国家权益,上缴利税给国家。
其次,依托上游,他们逐渐建立了一体化的产业链,实力大大增强。通常情况下,石油储存和生产是国家石油公司的最大优势。世界石油储量最大的前10家石油公司都是国家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成立的时候,下游很弱。过去,主要的国际石油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开采石油,然后将原油运往发达国家提炼和销售。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虽然国际大石油公司失去了在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油气田,但它们仍然控制着世界石油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不得不向它们出售原油。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沙特、委内瑞拉、墨西哥、伊朗、科威特等国的国家石油公司都大力发展下游业务。他们不仅在本国大力发展炼油和销售,还进入欧美发达国家发展业务。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不仅在中国有6家炼油厂,在国外还有11合资炼油厂,在美国加州、德国、瑞典各有一家合资公司。下游业务能力甚至超过一些国际大石油公司。经过20多年的奋斗,上述五家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1998年,198在世界最大炼油企业中分别排名第八、第三、10、13和15。从65438年到0998年,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国家石油公司炼油能力达到5.2亿吨,油品销售量达到6亿吨,彻底打破了跨国石油公司主导炼油和销售的局面。
第三,以国际化经营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石油公司打破了只在本国“摆摊”的局限,纷纷走出国门,在国际舞台上参与竞争。在上游参与全球油气资源的再分配,在下游争夺、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国际化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在这方面,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KPC)、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都很突出。例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在国际业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1990到2000年,国际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从零上升到31.3%,带动了公司各项业务和整体实力的根本变化和提升,在2006年世界500强公司中排名第86位。
经过几十年的勘探开发,各国国家石油公司凭借其资源禀赋优势,多年来在石油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积累和储备,以及丰富的国际合作和跨国经营经验,已经成为世界石油舞台上一支颇具影响力的“国家队”。
面向未来,各国石油公司除了发挥上游优势外,正在努力加快一体化进程和跨国经营步伐,调整和改革石油工业结构,增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