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收购上市公司有哪些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性质;

1.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能够代表公司资本份额的股份的抽象标识;

2.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控制目标公司;

3.其他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121条

市属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在股东会上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22条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