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一般来说,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越大,风险越大,保证金比例也越大。比如铝波动风险小,上期所收取的最低保证金为5%,而燃料油价格除了供求关系外,还与中东局势密切相关,所以交易所最低保证金定为8%。随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临近,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比例逐渐提高。这样做的理论依据是,现货的历史波动率反映了该品种的风险程度,应根据现货的波动率设定匹配的保证金水平。随着最后交易日的临近,买卖双方的违约风险相应增加,为了保证现货商家和厂家的利益,要求增加保证金。
现货经销商和厂家的利益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如果卖方违约交货,买方的损失包括因未能交付所需货物而造成生产经营中断的损失。这种损失不仅涉及到已获得的利润,还包括因生产中断而无法履行合同,或临时采购的现货成本增加而造成的损失,在现货市场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买方违反交货合同,卖方的损失包括仓储费用、商品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商品占用资金的利息、商品因储存期长质量差造成的损失、仓储费用等。因此,当商品期货合约临近最后交易日时,交易所能够冻结的保证金规模,应该能够在违约的情况下,用保证金弥补对方的上述损失。交易所一般会开发一种风险控制方法,保证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由于沪深300指数期货以现金交割,现行法规并未规定随着最后交易日的临近,保证金将会增加。
有几种情况会增加余量。第一,当合约持仓超过规定水平时,要相应提高保证金,因为持仓大说明市场分化加剧,市场风险突然增大。二是涨停或跌停时,保证金也会上调,因为说明市场波动超出正常范围,可能存在巨大风险。这也是为了遏制强势方开新仓的能力。三是长假前提高保证金,这是为了提高外围市场大波动后国内期货市场的风险承受能力。
交易所关于保证金随持仓大小、随最后交易日临近、在涨跌停板情况下调整的相关规定,一般在交易所风险控制文件中有明确说明。长假情况下的调整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决定。
比例保证金制度的名称比较混乱,因为国内期货行业最早接触到恒生指数期货,后来恒生指数期货的概念和名称被推广到国内商品期货。在固定保证金制度下,如果客户缴纳的原始保证金扣除浮动损失后剩余的资金量等于维持保证金,就会触发强平点。可见,恒生指数期货中的维持保证金,其实就是强平准保证金的概念。
国内商品期货采用比例保证金,建仓所需资金是动态的。维持保证金没有名字,只有风险率这个概念。买卖恒生指数期货时,经纪人告诉你一份合约5万港币。无论当天市场如何波动,5万港币都可以建仓。在比例保证金制度的市场,经纪人只能告诉你开仓和买卖1合约需要多少钱。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条例出台初期,买卖1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只需要4.2万元左右,但目前1合约的保证金已经提高到9万元以上。
目前,在国内商品期货市场上,保证金被称为“初始保证金”、“原始保证金”和“开盘保证金”,或者一般称为保证金,并没有详细的划分,但涉及到感兴趣的客户,这样粗略的划分并不能给客户一个满意的解释。例如,客户经常问,如果我从满仓购买,优势在哪里?
笔者认为,比例保证金制度下的保证金分为开仓保证金、持有保证金、维持保证金、加强保证金四个概念,有助于与客户沟通,降低经营风险。
开仓保证金是指客户开仓时,根据开盘价和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计算的保证金。持仓保证金是指客户开仓后,计算机随价格波动动态计算出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是对尚未开仓或即将开仓的投资者而言的开仓保证金概念。国内期货公司一般规定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是强平保证金。这样,只要客户的权益在持仓保证金和强平保证金之间,就可以维持客户的持仓,属于维持保证金的概念。可见,比例保证金制度下的维持保证金是一个区间的、动态的概念。
对于交易所收取8%保证金,期货公司收取10% 2个百分点的情况,对于任意价格,强平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强平保证金=股指期货价格×合约乘数×买卖双方数量×保证金比例×(8/10),即计算出的持仓保证金乘以系数0.80。如果交易所的保证金提高到10%,期货公司的实收金额为12%,则系数变为0.83。只要客户的权益大于计算的强保证金,手里的头寸就能维持。如果商品期货交易所收5%,期货公司收7%,系数就是0.71,其实就是风险率的概念。这是经纪人经常告诉客户的。当你的风险率达到71%时,就会触发强平点,期货公司有权进行强平。
可以参考www.qihuoz.com期货实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