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上市合格证明的范围
法律分析:合格证范围:1。申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申请在新三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申请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办理证券、期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其他业务需求,并能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5 .办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事项,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
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推荐函;(七)最新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