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责是什么?
监事是低于股东、高于经理的公司经理。他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成员,也称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监督机构。
为了督促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恢复或赔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履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公司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