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商承销证券的方式有哪些?
1.证券代销: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卖出证券,并在销售期结束后将未卖出的证券全部返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销售辅助:指承销商按照承销合同约定出资购买约定承销期后剩余的证券,或者按照剩余金额向发行人出借,以保证发行人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
3.证券承销:指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有资金购买全部拟发行的证券,然后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一种承销方式。承销期满,未售出部分仍由承销商本人持有。
4.承销团承销: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证券承销商接受发行人委托,向社会公开销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承销商临时组成的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应当依法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用代销或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表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机构最基本的业务活动之一。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
1.获得债券承销业务。
投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方式。先直接接触发行人,了解和研究其要求和思路,然后向发行人提交关于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如果债券发行人认为投行的提议可以接受,将与投行签订债券发行合同,投行作为主承销商将立即组建承销团。
另一种方式是参与竞标。很多债券发行人为了降低债券发行成本,获得最优发行方案,往往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主承销商。投行可以单独参与竞标,但一般会在其他几家投行之前组成竞标团,加强自身实力。中标集团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发行合同后,立即开始组建承销团。
2.组成承销团
债券承销团和股票承销团有很大区别。银团成员不一定由全能银行中的投资银行或投资银行部门组成。这是因为许多限制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国家放宽了对商业银行参与债券尤其是国债承销和分销的限制。
3.实施发行
承销商银团组建完毕,确定了银团中各成员的职责后,进入债券发行阶段。严格来说,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没有太大区别。
法律依据
证券法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代销或者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和日期;
(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及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核实公开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开展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整改措施。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促销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其他行为。
证券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