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法人企业,可能需要从国外融资,那你为什么投资其他企业呢?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性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无需法律限制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此外,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应允许公司投资于其他非法人企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公司不仅可以投资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投资于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除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其他公司均可成为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和场所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的当天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营业执照的登记和发放情况。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方式,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