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1.外企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首先,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将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或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股权重组方式之一。一般来说,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出资人)和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额和比例发生变化。除股权转让外,重组方式还包括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并发行股份,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资扩股,从而增加企业资本。

企业的股权重组是其股东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属于企业股权结构的重组,不影响企业的存续。企业无需清算程序,股权重组后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但股权转让既然是企业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必然会涉及到是否有收益和纳税的问题。

二、外国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而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依照前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付款人从每次付款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应在五日内上缴国库,并将扣缴所得税报告表报送当地税务机关。

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税法第三条要求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以及产生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或者虽有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方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并明确股权转让的受益人为纳税人,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比如股权转让的标的企业在中国,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无论其中一方是外国企业还是双方都是外国企业,只要有转让收益,就应该缴纳股权转让收益税。当然,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无论转让方是否为外企,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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