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韶光小区房产公证在哪里?

一、长沙市芙蓉区韶光小区物业公证处劳动西路395号紫园大厦二楼。

二、公证处的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认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2)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和收养关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件的签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复印件和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证处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项: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项;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有关的财产、物品和文件;

(四)撰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