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企业在生产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扩展数据: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654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继续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延续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许可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