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市去黄镇申办。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关于溧阳市黄裳镇、埭头镇项目区施工招标中标人变更的公告

标签:利财工[2065 438+04]6号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溧阳市黄镇上游及埭头镇项目区建设标准

原采购项目编号:利采工[2065 438+04]6号

数字

原公告日期:2065 438+2004年3月26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变化:

黄镇(1)项目区建设标准:

中标人:滨海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标金额:24377257元;获奖项目经理:周。

黄镇(2)项目区建设标准:

中标人:南京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384593元;获奖项目经理:魏宗兰。

埭头镇①项目区施工标段:

中标人:南京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975697元;获奖项目经理:周春建。

更改为:

黄镇(1)项目区建设标准:

中标人:溧阳市水利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57.524万元;获奖项目经理:曾腾。

黄镇(2)项目区建设标准:

中标人:江苏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413714.12元中标项目经理:孙勇。

埭头镇①项目区施工标段:

中标人:江苏黎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588898元;获奖项目经理:陈天江。

变更原因:

滨海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南京广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魏宗兰、南京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春建在两个以上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人名单,确定溧阳市水利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豫园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黎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索福、朱建明、沈光华、银华、葛志全、吴清平、张兵。

鉴于以上公示内容由溧阳市中小河流治理与建设管理处委托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相关投标供应商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携带书面材料,直接向溧阳市中小河流治理与建设管理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溧阳市中小河流治理与建设管理处。

陆地

地址:溧阳市南大街135号

联系人:赵

海外电话和传真:0519-87203622 0519-87228817。

邮政编码:213300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65438+200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