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结构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派发股息、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确定股权登记日及收市后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公司设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1名董事长,2名副董事长。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除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外,董事会可将部分权力委托给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三年,自任命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是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65,438+0名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主席65,438+0人,可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