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最高贷款金额70万元,最低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为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80%;如果所购房屋为旧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60-70%。(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公布。贷款金额按公积金余额的10倍计算。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申请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且近六个月内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连续三期或六期(含全部贷款和信用卡逾期)无逾期记录,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申请首付比例规定:

(一)第一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购买二手房、期房、房改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2)首付款和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总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