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链家地产的罚款制度是怎样的?

北京贾立安房地产罚款制度如下:

链家地产奖惩管理规定4.0

1.

为了倡导公司的企业价值观,规范员工行为,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杜绝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2.惩罚标准

根据情节轻重和行为后果将处罚标准设定为严重违纪、一级过失、二级过失、三级过失、四级过失,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内网进行公告。根据不同的处罚情况,标准如下:

2.1严重违纪(相应处分:辞退、不再聘用)

2.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包括但不限于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行为、盗窃、吸毒、聚众赌博、嫖娼等)的人员。),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1.2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辱骂、威胁、恐吓、诽谤、欺骗、侮辱客户和同事,或与同行业发生肢体冲突;

2.1.3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损害他人或公司利益;

2.1.4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私自经营公司业务,在公司正常收费范围之外谋取钱财,向客户索要利益,或将公司业务转到其他地方的;

2.1.5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2.1.5.1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泄露、传播、公布、发布公司系统商业秘密、人力资源信息(如人事信息、薪酬信息、绩效数据)、业务资源(包括网签数据、交易信息、市场份额);

2.1.5.2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与其他公司发生雇佣关系;

2.1.5.3员工在职期间担任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

2.1.6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客户及相关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文件,协助客户向公司及相关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代替客户签署合同及业务文件,伪造或冒用他人签名,制作虚假网上签名,向公司报备的合同与客户业主实际签署的合同不一致,员工之间、门店之间、区域之间非法转移订单及业绩。

2.1.7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传播或散布有损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谣言,对公司进行诽谤的;

2.1.8查询、披露、讨论工资收入;

2.1.9恶意报复、不当对待客户和同事,或与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

2.1.10占有房屋,信息资源故意不记录,录入错误,录入晚于当日;?

2.1.11未经公司同意与同行业合作,与客户或业主签订补充协议未上报;?

2.1.12一年内同一经纪人发布问题房源5次或被举报8套及以上问题房源;

2.1.13,一年内两次被罚一级过错;

2.2一级过错(相应处分:通报批评,留岗一年,留岗期间不得晋升,罚款500元)。

2.2.1不按国家上级行政主管单位的要求办事,给公司和他人的声誉和经济造成损失;

2.2.2未按公司制度、规范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处理事项出现失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2.2.2.1因工作失误、操作错误、工作未完成而被动离职的员工;

2.2.2.2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或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业绩;

2.2.3纵容、隐瞒或包庇违反公司红线制度者;

2.2.4擅自制定违反公司制度的区域规定和罚款,擅自辞退员工(包括擅自关闭系统);

2.2.5核销、复制、隐藏有效房源、修改房屋权属、抢房、抢钥匙、提供虚假活动,从事任何形式的恶意搅单、抢单、断户、哄抬房价行为,包括公司内部、同行业之间;

2.2.6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在公司内部传播虚假信息,利用公司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2.2.7上级收受下级200元以上的礼金或收受客户礼金;

2.2.8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做任何事情;

2.2.9唆使或指使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解决个人问题,扰乱公司正常办公秩序者;

2.2.10擅自使用他人系统者;

2.2.1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饮酒或赌博者;

2.2.12一年内同一经纪人发布问题房源三次或被举报问题房源五套及以上;

2.2.13恶意损坏、冒领或更换公司财物;?

2.2.14未办理入职(复职)手续的人员在店内工作,责任上级负连带同等过失;

2.2.15如果我在我所在区域的房屋交易中有利益关系,而没有向区域经理书面报告,或者没有通知交易者,我将促成交易。

2.2.16一年内受过两次二级过错处罚者;

2.3二级过错(处分:通报批评,半年内不得提拔,罚款300元)。

2.3.1未对业务流程的具体操作进行检查,未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权限范围内的事务处理不当,造成公司声誉、经济损失或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

2.3.2未及时了解公司颁布的政策、制度和流程,导致工作失误;

2.3.3遇到超越权限的工作或重大事件,未及时向所属部门领导或负责人报告,给公司造成信用和经济损失或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

2.3.4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对顾客的承诺,但未及时给予顾客合理的解释和答复,或对顾客在业务过程中表达的不满未及时解决或报告,导致公司及他人的声誉和经济遭受投诉和损失;

2.3.5因工作失误、错误操作、工作未完成,给部门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65,438+0,000元,或影响员工职务、职级升降的;

2.3.6绩效相关数据上报不及时或不正确,导致他人绩效和薪酬计算出现问题;

2.3.7一年内两次被判三级过错的;

2.4三级过错(相应处罚:通报批评,罚款300元)

2.4.1在工作中无故拖延时间、不履行职责或逾期履行职责者;

2.4.2与其他部门不配合,态度恶劣,影响工作进度者;

2.4.3拒绝调岗,未按公司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办公秩序;

2.4.4未按公司要求的服务承诺标准接听电话、提供咨询,一年内被投诉三次以上;

2.4.5因工作失误、操作失误、工作未完成给部门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65,438+0,000元以下;

2.4.6一年内两次被判四级过错的;

2.5四级过失(相应处罚: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2.5.1违反公司晨会、晚会等会议制度,经劝阻仍拒不执行的;

2.5.2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或浏览他人处理的文件、资料者;

2.5.3利用公司硬件设备和网络资源满足自身与工作无关的需求者;

2.5.4工作期间(含值班)有擅离职守或擅离岗位现象,或未按要求值班或值班;

2.5.5私自安装、拆卸、调整、移动公司物品、设备、网络线路,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2.5.6带领陌生人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在办公区逗留和参观;

2.5.7任何不符合安全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

3.标准和连带责任

3.1标准

根据违法行为的动机、性质和后果,以过错为依据进行判断;

3.2连带责任

直接管理者对员工的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同时根据员工过失行为造成的影响,对受到相应过失处分的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同等级别或更低级别的过失处理。

实施

4.1实现

4.1.65438+

4.1.2人事绩效部接到投诉后,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相关领导进行调查核实。如投诉人举报属实,人事绩效部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处分,处分结果由人事绩效部门备案;

4.1.3如果被投诉人或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有权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与绩效部经理提出书面投诉;

4.1.4人事绩效部经理的回复为最终结果。

4.2责任

4.2.1人事绩效部负责处理除绩效发放外的内部投诉;

4.2.2人事绩效部经理负责处理涉及人事绩效部的内部投诉。

4.3验收原则

4.3.1内部投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4.3.2内部投诉人应实行实名制登记原则;

4.3.3投诉必须有理有据,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3.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或恶意侮辱、诽谤被投诉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照《链家地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4验收过程

4.4.1员工投诉提交给人事绩效部投诉专员,投诉专员接到投诉后填写《内部投诉调查处理表》,并联系当事人及其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

4.4.2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应在收到人力资源与绩效部需要协助调查的《内部投诉调查处理表》(详见附件二)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人力资源与绩效部的核实结果;

4.4.3人力资源与绩效部将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和《链家地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双方。同时,被投诉人及其直接和下级领导需要在《内部投诉调查处理表》上签字确认,投诉程序结束;

4.4.4如果被投诉人或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有权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与绩效部经理提出书面投诉,并填写《员工申诉表》(详见附件1);

4.4.5人力资源绩效部经理应在收到《员工申诉表》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并回复申诉结果。如果回复是最终的,申诉将被终止,申诉程序将被终结,相关材料将被归档。

4.4.6涉及人员绩效部的内部投诉由人员绩效部经理直接受理,受理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