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议银行可以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

对于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层释放了更多积极信号。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组组长姚玉栋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建议鼓励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姚玉东表示,应按照双向准入的原则,允许银行设立或参股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等业务。

目前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很少。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未来会有更多银行以P2P和股权众筹公司的形式出现。传统金融机构突破混乱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会对部分平台产生冲击,可能会重塑行业秩序。

将监管态度由谨慎转为积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组组长姚玉栋近日表示,监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适度监管也是动态的、开放的。现在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传统金融行业面临的挑战是巨大的。他表示,应该按照双向准入的原则,允许银行通过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进行突破。可以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参股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业务。

这一表态也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响。虽然目前看起来允许银行设立或参股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只是一个监管建议,但也透露出监管层对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互联网金融刚兴起的时候,出于对风险的考虑,监管层的态度相对谨慎。但目前看来,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银行应该主动或被动参与,监管态度会变得更加积极。”高顿资本首席经济学家傅立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国内多家银行一直在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今年3月,工行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及一批主要产品。近期,工行还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成立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营销机构。

从布局的方式来看,大部分银行选择在银行内部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典型的例子就是招商银行2013推出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家。目前平台加载了包括P2P理财、货币基金在内的不同产品。此外,包商银行还于2014推出了互联网金融综合理财平台马骁银行。

目前国内最符合姚宇东银行互联网金融子公司模式的代表无疑是辛凯贷。辛凯贷款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郭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凯财务”)和江苏省大型国有企业共同组建。

姚宇东表示,互联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但相对独立于母公司,业务和主题分开服务,在技术和系统上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可以考虑在互联网子公司引入混合所有制,实行管理层适当持股,以符合互联网公司的激励特点。

他还表示,传统银行以融资形式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和传统金融服务升级。同时,未来应该允许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在市场上收购子公司,比如P2P或者相关公司。

重塑银行涌入或改变行业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传统金融机构涉足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逐步放松,未来将会有更多银行以P2P、股权众筹公司的形式出现。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具有更强的金融属性,在专业性和风控能力方面将极具竞争力。而且银行的信用等级肯定高于市面上大多数草根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此,如果商业银行大规模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可能会对目前的市场格局产生冲击。

贷副总经理周认为,陆金所、辛凯贷等市场份额较大的P2P公司,都是传统金融机构下的独立机构。因此,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这一群体,成为行业中坚力量。“对于市场规模较大但金融背景不足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一些冲击,也会促使其进一步思考金融与互联网的关系,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P2P公司来说,可能影响更大。”周对说道。

积木盒子首席风险官谢群表示,在资金端,银行子公司会吸收一部分追求高收益率但不愿意或不敢直接投资P2P的客户,也会分流一部分安全但收益率低、期限长的平台客户,但对大部分平台影响不大。但在资产端,这些子公司平台会充分利用银行的借款客户资源,把银行传统上做不到的客户放到子公司,这对现有的其他P2P平台会构成很大的挑战。

在改变目前竞争格局的同时,金融银行行长唐认为,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说明传统银行已经意识到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是大势所趋,这将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化,让真正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企业得以生存。

广e贷CEO宋芳表示,首先,从信用的角度来说,P2P行业目前最缺的就是信用,如果银行这样的大机构进入,会给整个行业一个很好的推动,有助于建立这个行业的信用和信心;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应对市场利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谢群认为,如果银行设立P2P子公司,那么这些子公司会把投资者对收益率的预期拉回到合理的区间;此外,银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无疑会传导到子公司,给P2P市场带来良好的示范作用。

众筹网CEO孙宏生认为,从目前的监管体系和分业经营的理念来看,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主要是起到客户介绍和投资者教育的积极作用。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在于传统金融模式下积累的信贷资源,包括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大量的存款理财用户。在理性选择的情况下,银行进军互联网金融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传统业务互联网化。从长远来看,如果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在资金投入上可以允许投资股权业务,那么众筹平台在资金来源上就增加了一个很大的客户群。

防范风险隔离是最重要的。

对于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定位,谢群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看来,银行平台在整体P2P市场上是介于银行和“高息”平台之间的一个频谱段,但其占比和增速相对有限。可以预期的是,如果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做网贷,一方面与现有的市场化平台有较大的竞争,但另一方面子公司在人事和管理上会受到银行的影响,子公司要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并不容易。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坦言,传统金融机构的品牌可以吸引网贷,但在提供优质资产方面,传统金融机构非常矛盾。“市场还会质疑银行取出的资产质量。毕竟如果是真正的优质贷款,银行还会愿意拿出来吗?”该人士表示。拍拍贷CEO张军也认为,银行在小贷的服务、互联网思维、成本控制等方面也有劣势。特别是对于没有征信的小微用户的风险控制,需要利用互联网上的非传统数据来做征信。在这方面,银行并不具备优势。

此外,银行还可能面临P2P银行托管项目日益增多的冲突。谢群告诉记者,如果银行成立自己的P2P平台,为其他P2P平台做资金托管,无疑会让合作资金托管的P2P平台有些紧张。“这是正常的反应,需要银行从制度建立到执行监控给予其他P2P平台信任。在资金托管服务质量相近的前提下,P2P平台也会在不同的银行之间做出自我保护的选择。”谢群说。事实上,一些P2P公司在选择银行作为其资金托管人时,已经倾向于选择没有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银行合作。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系子公司未来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建立自己更强的互联网思维,第二个问题是如何保持更好的独立性。“这是由其身份决定的。银行既然开展这种业务,身份就不是独立的。所以银行一定要做好围墙措施,这样更好。”方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