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托的利与弊

一、保险信托的优势

1.保险信托门槛低:目前国内家族信托门槛较高,几百万资金即可用于信托。但是保险有杠杆效应,保额可以达到信任的门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任的门槛。

2.突破受益人限制:信托受益人指定灵活,不限于直系亲属,甚至包括未出生的第三代。

3.灵活的支付安排:信托可以根据家庭需求灵活设定支付方案,从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有效分配资金。

4.债务隔离:保险信托使保险金独立于财产,不参与受益人的债务偿还或财产分割。

5.可以指定次级受益人:可以指定次级受益人。如果主受益人不符合支付条件,次受益人将平均分配剩余信托财产,防止财产外流。

二、保险信托的弊端

1.财产不独立:保险理赔前,保单财产会受到投保人债务、婚姻分割等方面的影响,财富保值功能较弱。

2.杠杆有局限性:国内政策的杠杆比较弱,还是需要更多的自有资金支持,不适合普通家庭。同时保单贷款利息高,用保单贷款放大杠杆会有不小的利息压力。

保险金的信托功能

(1)可以实现被保险人生前的理财愿望。

寿险与信托结合,不是想象中的金融服务,而是一种强烈而客观的市场需求。如前所述,保险信托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实现委托人的意愿。

信托最初的原则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帮助委托人管理和使用相关资产。保险信托作为人寿保险和信托的结合体,具有特殊的功能。

当事人去世后,最担心的应该是他的家人能否过上好日子,他的家人能否利用好他留下的资产,不争气的后代是否会挥霍掉马上就能得到的全部家族财富,等等。这种担忧正是保险信托所能解决的。

被保险人采用信托方式的,将保险利益的管理交给专业团队,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自己的安排管理资金,定期将生存资金配给信托受益人,或者约定领取利益所需的相关等级条件,实现委托人的意愿。

(二)寿险与信托相结合,具有储蓄投资和理财的双重效应。

如果单纯让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另一个问题就是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理财是一个非常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投资渠道主要是存入银行或者购买高风险的股票。这样的投资策略无疑是粗糙的,容易导致资产贬值。

而如果交给非常专业的信托机构,可以达到储蓄投资和理财的双重效果。信托机构比个人拥有更多的专业渠道和更强的投资能力,比个人更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3)在遗产规划中具有免税功能。

在一些开征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保险信托已经成为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以保险信托的形式将资产留给受益人。在我国,一般的操作流程是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同时与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并与保险公司另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费将直接支付到银行为子女开设的信托账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仍为子女,投保人仍保留保险合同的所有权。这种保险信托被称为“自益信托”。这样既可以在合法情况下减少遗产税,又可以合理安排保险金的支出,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