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香港、美国的ipo制度有什么不同?
美国资本市场采用注册制。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注册制。根据绿色专资的注册制,要求上市公司按要求披露信息,监管机构只负责监督其信息披露的完全真实性,不对其信息内容进行价值判断。在核准制中,监管机构或交易所会根据上市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判断上市公司是否适合上市,然后做出选择:批准或驳回上市申请。
美国证监会SEC侧重于IPO的披露,只保证信息的逻辑性、完整性、客观性和相关性,其批准IPO并不代表其证券质量得到了认证。美国证券市场制定了严格详细的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披露范围不仅包括财务信息,还包括对上市估值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信息。
在美国,IPO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向SEC申请上市,第二阶段是向交易所申请注册,两者缺一不可。然而,香港和中国大陆的IPO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区分这两个阶段。
香港IPO采用高度市场化的审批制度,特点是程序高度透明,上市审核周期短,重视信息披露。主要表现在香港现行的上市标准中,有对盈利能力、市值/收入或市值/收入/现金流的测试,也有适当性审查。适合性审核没有具体明确的测试线,但会考虑每一个IPO案例的事实和情况,比如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否胜任,公司的规模和前景是否与上市目的相匹配等等。
香港证监会进行形式审核,联交所进行实质审核。中国证监会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证券期货条例》及其配套规则规定的,可以驳回上市申请。上市审核的标准分为两部分:上市适当性的客观条件和要求(如盈利能力不足、业绩下滑、关联交易比例较大等。).第一部分详载于上市规则,而第二部分则以联交所发出的常见问题及上市决定为指引。
中国大陆采用审批制,耗时较长,从2-3年到5-7年不等。在中国大陆,IPO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面签会、初审会、发审会、备案和核准发行。总的来说,整个审计过程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主要耗时重点在反馈程序上。
香港、美国和中国的IPO制度主要区别在于:首先,美国的IPO分为向SEC申请上市和向交易所申请注册两个阶段,而香港的IPO和发行审批是一体化的;二是美国没有像香港那样的适当性审查,主要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三,中国IPO的选择和推荐由地方和主管政府机构根据配额决定;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应根据计划确定;发行审核由证监会直接核准;在股票发行方式和股票发行定价上行政干预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