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投资是否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体现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不反映在普通资产负债表中,只在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之后。

既然是权益类项目,就可以体现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

利润表项目叫少数股东损益,是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与少数股东的现金流量,一般反映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中。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的部分股份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是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编制合并报表所采用的理论。

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属于母公司的才可以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的净资产应该按账面价值计价,所以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是按账面价值计价,列为负债。

在实体论下,子公司已经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和少数股提供,应当一视同仁。

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估值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估值。同时,母公司购买子公司所包含的子公司的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种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列示,但可以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在附表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