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法人吗?
公司、总公司、子公司具有特定的法人资格,所以执照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上注明法定代表人。
问题2: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吗?分公司是和总公司或者我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很多大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很多国家,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从事这些业务。这些分公司或子公司就是所谓的分公司。公司本身被称为总公司或公司。
虽然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分公司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点是: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在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设立不需要遵循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履行简单的登记和工商手续即可设立。(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形式的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5)分公司的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问题3: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最直接的原因来自于法律规定。法人的概念本来是法律发明的人,其典型特征是独立责任、独立财产、独立人格。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分公司不是法人,其设立程序不适用关于设立公司的规定。
不将分公司设置为法人的主要原因有:公司法规定了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制度,两种制度各有利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由选择设置。如果将分公司也规定为独立法人,会导致子公司与分公司制的重叠,相当于废除了分公司制,难以体现分公司的特色和优势,企业也缺乏选择。
以下是对该分行主要特点的简要介绍,供您了解:
优势: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意味着分公司代表总公司行事,也意味着分公司造成的各种责任将由总公司承担。一般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规模都比较大,从责任承担的角度看显然更保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利益。
2,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和总公司的关系就像人的手脚,* * *有脑子,而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就像母子。从管控的角度来看,总行可以更直接有效地管理分行,决策可以更快速地执行,总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分行的权限。
缺点:
1,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会导致独立诉讼权利的缺失。对于中国四大行、商业银行、移动通信等巨头来说,可能每天都有多如牛毛的纠纷。如果诉讼权由总公司行使,这些总公司的管理将直接瘫痪。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部分分支机构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诉讼权利。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人格,会造成公司在进行一些经营活动时,如招标、大额或非常重要的合同等,需要总公司的明确授权。
所以分公司制和子公司制各有利弊,在于公司的选择。法律在规定这一制度时也充分体现了民商法的自由特征。
问题4: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但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是主体。
问题5: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谓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叫子公司!
问题6: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分公司不是法人,没有法人代表,只有负责人。
问题7:为什么子公司是法人,子公司是非法人?1.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公司。而分公司是否是独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2.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公司相对应的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1)子公司是指根据协议,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实际控制、支配一定数量股份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的全部财产,拥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名称、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诉讼,但无力承担责任的,由公司承担。因此,A公司应对其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和子公司虽然被控制和被控制,但都是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互不关联。因此,A公司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牵连到某生化制品公司。
问题8:为什么分公司是非法人,子公司是法人,可以从概念上理解。
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拥有或通过协议由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也就是说,子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独立公司,只是因为被其他公司投资和控制,才成为其他公司的子公司。对于这样一个独立的公司,自然是一个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分公司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性质上只是上级公司的子公司,在核算上并不独立。所以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9: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没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