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集团公司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集团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公司。它一般管理着大规模的资产,管辖着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扩展数据:
集团公司的基本特征:
(1)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组织体系。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是母公司,具有独立和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2)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讲,母公司就是集团公司本身,集团公司包括若干个子公司和关联企业。
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占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控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是指母公司仅具有一般持股关系的股份制企业,以及具有各种固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简而言之,母公司只能有一家,可以有多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
(3)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纵向向下控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100%,也称分公司);
持股过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股51-99%);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关联公司(股份25-50%称为优质控股子公司,股份不足25%称为任意控股子公司。这里可能不叫母公司)。通常子公司不能依次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4)集团公司产权关系清晰。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是由原发起公司通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形成的。他们通过投资在内部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资本安全市场在外部继续收购和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因此,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稳定的,紧密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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